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1〕3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院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开展多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具体详见附件。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进医疗机构间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卫发〔2021〕33号)文件精神,为深化我院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我院开展多项临床检验结果互认,具体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