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告市民书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1-01-15 : 访问次数: 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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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部分地区出现多起本土确诊病例。为最大限度地保障患者、家属及医务人员安全,避免交叉感染,现将医院门诊或住院就诊期间的的防控措施告知如下:

一、进入医院要求:

      1.疫情防控期间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医院就诊。

      2.所有人员必须经医院预检分诊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并配合出示健康码或通行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

      3.如您有发热(体温≥37.3℃)、或者来自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者2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或者健康码显示为黄码或红码的患者,请听从医务人员引导到发热门诊或专用诊室就诊。

      4.进入医院请自觉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医院。

      5.在医院内请注意手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清洗或使用手消毒液进行消毒。口罩使用后请勿随意丢弃,应投入黄色医疗垃圾箱内。

二、门诊管理:

      1.就诊请提前进行预约,按照预约时段来院就诊,就诊时请严格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规定, 如有特殊需要,可由一名家属陪同进入诊室,同时 请自觉保持就诊距离。

      2.排队等候时请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候诊等待时请与他人保持至少一个座位距离就坐。

三、病房管理:

      1.病房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全面禁止住院探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病区,倡导电话或视频等方式进行慰问。

      2.住院患者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只限一名人员陪护。陪护人员必须体温正常、无疫区旅居史、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提供7天内核酸及抗体检测阴性结果。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必须提供7天内核酸及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3.患者住院期间除必要检查外不准离开病区。

绍兴市中医院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