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办公家具供货项目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招标编号:2011-8-000243
采购单位: | 绍兴市中医院 |
招标单位: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单位: |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绍兴市财政局 | |
二○一一年九月 |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第二部分 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范围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部分 谈判细则
第六部分 竞谈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绍兴市中医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2011-8-000243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谈判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预算金额250000元)
标项 | 名称及数量 |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
2011-8-000243-1 | 办公家具供货项目 | ¥2500.00 |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具有家具生产或经营资质。
2、具备本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资格。
3、多家具有投标资质的关联企业只接受其中一家参加招投标活动。
四、谈判文件的发售:
谈判文件于2011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车站路216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政府采购窗口发售。发售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及电话报名)。
报名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本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卡;
2、供应商报名表;
3、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投标保证金。
五、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1年 月 日9:00时以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1年 月 日9:00时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车站路216号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以保证金到户时间为准)交至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0900000103411100843,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请用现金或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交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绍兴市中医院 倪国强 0575-89107222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5-88014864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 日
第二部分谈判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办公家具供货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进行系统互联专用网络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详见谈判文件 |
2 |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 |
3 | 谈判保证金数额:详见招标公告 收款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帐号:0900000103411100843 |
4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5 | 谈判响应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
6 |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月 日9:00时整。 |
7 | 谈判时间:2011年 月 日9:00时整 谈判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 |
8 | 联系方式: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5-88014864 绍兴市中医院 倪国强 0575-89107222 |
9 | 解释:凡涉及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 |
注:
1、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七天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书面反映,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向各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 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均视作认同本次招标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4、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无故不参加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供货商黑名单,暂停供应商会员资格。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招标人或采购单位。
2.2 “竞谈人”系指向采购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谈判文件”系指组织本次谈判的采购人编制的采购文件。
2.4 “谈判响应文件”系指“竞谈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的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技术经济文件。
2.5 “产品”系指供方按谈判文件规定,经合法途经取得的,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安装、施工、调试、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竞谈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7 “项目”系指竞谈人按谈判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2.8 “最终承诺报价”系指竞争性谈判小组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限定时间内分别进行一次最后报价。
3.采购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
3.2本次招标设定上限价,上限价即招标公告中公布的预算金额。
4. 谈判委托
竞谈人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竞谈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5. 谈判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及参加本次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中标人免收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
6. 谈判文件
6.1 谈判文件包括本谈判文件及所有按6.2所述的答疑记录和6.3发出的补充通知组成。
6.2谈判文件的澄清
竞谈人对谈判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下同)通知采购人,但通知不得迟于谈判前48小时前使采购人收到,采购人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竞谈人。
6.3谈判文件的修改
6.3.1在谈判截止时间前规定时间内,采购人有权修改谈判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竞谈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谈判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文件作为谈判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竞谈人均有约束力。竞谈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修改文件,并需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加盖公章。
6.3.2为使竞谈人有足够的时间按修改文件要求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谈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竞谈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与竞谈人以前在谈判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谈判截止期。
二、谈判响应文件
1. 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竞谈人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详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谈判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1.2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竞谈人与招标方就有关谈判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技术术语除外)。
1.3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1.4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
2.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由“商务文件资料”和“技术文件资料”二部分文件组成:
2.1 “商务文件资料”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1.1投标函(格式见第四部分);
2.1.2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四部分);
2.1.3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见第四部分);
2.1.4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商务文件资料”。投标人在“商务文件资料”中应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若投标人的最终承诺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不另设上限价的以预算价作为上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2.2 “技术文件资料”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正本用原件):
2.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2);
2.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2.3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作为确认依据);
2.2.4竞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包含但不仅限: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到货期等所有详细信息)(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5);
2.2.5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技术培训,距招标人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
2.2.6优惠条件: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人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方案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当优惠条件涉及“报价单”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如有)
2.2.7竞谈方案的图文资料(如有);
2.2.8提供2008年1月-至今相关标段成功案例。应有需方名称及联系电话,提供最终用户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作为确认依据)(如有/格式自拟);
2.2.9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部分附件6);
2.2.10未尽事宜请各投标单位按评分细则技术部份制作(重要);
2.2.11竞谈人情况介绍;
2.2.12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以上文件组成“技术文件资料”。投标人在“技术文件资料”中应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投标人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和资料(开标时需提供的资质证明原件和合同原件)将视为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该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复印件应加盖竞谈人公章
3.报价
3.1竞谈人应按谈判文件中《报价一览表》、《设备报价明细表》等附表格式填写。
3.2报价为采购人可以合法、合格使用设备的价格,包括货款、包装、运输、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及产品相关知识产权的等一切费用。
3.3谈判文件未列明,而竞谈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3.4若竞谈人最终承诺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将失去中标机会。
4. 竞谈保证金
4.1 竞谈人须提供谈判须知前附表中列明的竞谈保证金。否则,将失去参加竞谈资格。
4.2 保证金形式:现金或可在绍兴市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交纳或现金。
4.3 未中标人,其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单位出具的正规企业统一收据在本中心无息退还。
4.4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合同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后,中标人的竞谈保证金凭单位出具的正规企业统一收据在本中心无息退还。
4.5 竞谈人不在限定时间内到本中心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本中心不支付资金占用费。
4.6保证金不计息。保证金退还本市以转账方式支付,外地以电汇或汇票方式支付。
4.6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竞谈保证金将被没收:
4.6.1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谈判的;
4.6.2 竞谈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竞谈文件的;
4.6.3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6.4修改或拒绝接受已经确定的条款;
4.6.5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 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5.1自谈判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起45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竞谈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5.3竞谈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竞谈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竞谈人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6.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规定
6.1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不允许行间插字,并注明“正本”字样,谈判响应文件正本除本招标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
6.2 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
6.2.1谈判响应文件由“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两部分文件组成,应按统一格式填写,分别装订成册。
6.2.2谈判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6.3谈判响应文件须由竞谈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竞谈人应写全称。
6.4谈判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6.5谈判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竞谈人负责。
6.6竞谈人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竞谈人编制的谈判响应文件实质上不响应谈判文件的要求,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采购人拒绝。
7.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和签署
谈判响应文件组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商务文件资料”应密封封装,并明确注明“招标编号、标项或标号、谈判项目或谈判项目设备名称、竞谈人名称”字样,同时封口处加盖骑缝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也可再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8.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谈判截止时间前,竞谈人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并明确注明“修改(或补充)技术文件资料或商务文件资料、招标编号、标项或标号、谈判项目或谈判项目设备名称、竞谈人名称”和“开标前不得启封”字样,同时封口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9.废标(无效标)的情形
谈判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作废标(无效标):
9.1 超过谈判截止时间送交的;
9.2 未按规定交纳竞谈保证金的;
9.3最终承诺报价超过采购人设定的上限价的;
9.4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错误、不全的(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9.5竞谈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9.6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竞谈人的企业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或填写错误、不全的;
9.7竞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9.8对谈判设备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投标设备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9.9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
9.10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谈判响应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
9.11竞谈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9.1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内无投标承诺书或投标承诺书填写错误、不全或未按规定填写的。
9.13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备查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合同原件的;
9.14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9.1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三、谈判
1.谈判程序
1.1 竞谈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出席谈判会议。
1.2 采购人将根据谈判项目特点组建竞争性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预算金额为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时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五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1.3竞谈人按照抽签方式确定谈判、演示顺序。演示时请自带电脑。(如有要求)
1.4 竞争性谈判小组与单一竞谈人分别进行谈判。(谈判时竞谈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在评审、谈判过程中保密)
1.5谈判小组对竞谈人资质原件及合同原件进行最终核验,授权代表必须到场。
1.6竞谈人在限定时间内分别进行一次最终承诺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
1.7谈判小组根据竞谈人提供的所有竞谈资料评审,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按价格由低到高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根据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并通知各谈判方。
2.谈判内容
2.1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谈判内容为在谈判文件范围内就竞谈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小组与竞谈人在技术、价格、服务、合同等问题进行谈判,最终确定成交与否。
2.2谈判应作书面记录,竞谈人并就谈判内容作出书面承诺,并由竞谈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后生效,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3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 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的修正原则
3.1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3.2 如果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3 如果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4 如果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5 如果对不同文字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利于对谈判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采购人可要求竞谈人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采购人可要求竞谈人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5. 谈判过程保密
5.1 谈判之后,直到授予竞谈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竞谈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2 在谈判期间,竞谈人企图影响采购人或竞争性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都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成交标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由谈判小组对各竞谈人投标设备技术参数与功能配置、服务承诺、报价等方面进行谈判。即在最大限度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审价最低为成交候选人。有两个及以上最低价时,抽签决定成交人。
四、授予合同
1.成交原则
1.1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评审并按规定推荐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经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实质性异议后,确定中标人。
1.2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
2.中标通知
采购人在谈判有效期内根据定标结果,将以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中标人,随后向中标人发出书面中标通知,并将评定结果通知未中标的竞谈人。
3.履约保证金(标段内有说明的按标内要求执行)
3.1中标人交纳不高于中标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给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3.2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副本报市政府采购办备案。
第三部分 谈判项目范围及要求
1.设备(材料)要求
1.1竞谈人投标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谈判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1.2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本需求书中提出的要求。
1.3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应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厂日期。
1.4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无论在技术规范中指出与否,投标人都应提供并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
1.5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如海关报关单、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
2.数量调整
招标人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力,竞谈人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施工设计变更后发生的数量增减,按谈判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
3.安装及调试、验收
中标人应派经招标人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1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3.2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3.3调试:按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国家无验收规范的按双方合同规定的要求进行)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3.4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各项工作由中标人负责,但必须在招标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招标人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3.5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包括负责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验收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及相关专业监督人员依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4.技术培训
4.1中标人须对招标人的技术人员维修培训。竞谈人须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4.2中标人提供的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备同类工程五年以上的工程经验。
4.3技术培训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4.4技术培训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4.4.1原理、构成和功能的描述。
4.4.2常见故障的处理或排除。
4.4.3各系统部件(设备)的检查、调整和维护。
5. 服务要求(标内有说明标内要求执行)
5.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谈判文件及其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2 中标人、供货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违约处理,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 项目实施人员费用
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选派专业人员的住宿、就餐和交通等费用。
7.谈判项目技术方案要求:
01标 办公家具1批
序号 | 图片 | 名称 | 规格 | 材质 | 数量 | 单位 |
1 | 诊疗桌 | 1400*600*750 | 台面板采用优质25mm厚中纤板贴优质可选色色防火板面板,E1级排放标准,实木封边,汇泰龙五金配件。技术说明:材料须经专业干燥处理,坚固耐用、防变形及开裂 | 31 | 张 | |
2 | 靠背椅 | 常规 | 采用橡胶木实木,优质环保漆,美国INTERNATIONAL强力胶水。酒红色10把,其余为浅灰色。 | 140 | 把 | |
3 | 方凳 | 常规 | 采用橡胶木实木,优质环保漆,美国INTERNATIONAL强力胶水。 | 159 | 张 | |
4 | 候诊椅 | 3位 | 采用不锈钢骨架,椅身网状面。 | 10 | 把 | |
5 | 网布转椅 | 常规 | 优质网布,优质气泵万向五星脚 | 19 | 把 | |
6 | 单人值班床 | 常规 | 实木,4cm棕垫配套 | 20 | 张 | |
7 | ABS床头柜 | 485*485*770 | 五金框架,ABS零部件,主色为酒红色。 | 146 | 只 | |
8 | 更衣柜 | 800*500*1800 | 采用杉木芯优质1.8cm厚中纤板贴优质可选色色防火板面板,E1级排放标准,实木封边,汇泰龙五金配件。技术说明:材料须经专业干燥处理,坚固耐用、防变形及开裂 | 25 | 只 | |
9 | 长圆桌 | 3800*1500*750 | 采用杉木芯优质1.8cm厚中纤板贴优质可选色色防火板面板,台面2.5cmE1级排放标准,实木封边,汇泰龙五金配件。技术说明:材料须经专业干燥处理,坚固耐用、防变形及开裂 | 5 | 张 | |
10 | 铁制文件柜 | 900*400*1900 | 0.8mm铁皮 | 10 | 组 | |
11 | 实木沙发 | 1600*800*500 | 采用橡胶木实木,优质环保漆,美国INTERNATIONAL强力胶水。 | 3 | 套 | |
12 | 茶几 | 600*400*500 | 采用橡胶木实木,优质环保漆,美国INTERNATIONAL强力胶水。 | 3 | 只 | |
13 | 诊疗床 | 600*1900*700 | 床架采用橡胶木实木,床铺海绵、皮革软包。 | 9 | 张 |
一、相关质量、技术和服务条款
(一)、办公家具招标说明
必须提供材料小样:导轨、铰链、锁具、拉手、防火板、红橡木木皮、胡桃木木皮、牛皮、真皮、海棉等,并注明每个小样的名称、品牌、产地,封装时不得出现投标人的任何信息。
(二)、技术要求
1·实木类家俱表面采用的木皮贴面厚度不得少于0.6mm。
2·实木外露部分无节疤、裂纹、虫眼、色差等缺陷。
3·木皮拼接应严密、平整,色泽一致,无脱胶、起包、凹陷、压痕表面划伤、裂痕等现象。
4·油漆类家俱所有平面触摸处应光滑、平整,无毛刺、颗粒,漆膜无皱皮、发粘和漏漆,无加工痕迹、白点、划痕、鼓泡、缩孔等缺陷。
5·采用刨花板强度,甲醛释放量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座椅、沙发皮质及海棉应符合清单要求,柔软舒适、透气性好,符合环保要求。
7·椅子类家俱的强度和性能应符合人体工程学设计,扶手、座、背、脚通过相应的耐久性试验,其稳定性和耐久性符合国家标准。
8·产品的金属部件:金属管壁材厚度不小于2mm,外部金属件焊接处无气孔,烘焦焊瘤、飞溅、咬边,无脱焊、虚焊、焊穿等现象。
9·金属件漆膜或电焊镀层外观无凹凸疙瘩、飞漆、皱皮、色差,电镀层无裂纹、剥落和返锈。
10·家俱采用油漆应环保、无毒,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三)、家俱交货及验收技术要求
1·交货时每件家俱都必须填写标签,标签应字迹清晰、完整,写明产地、品名型号、配件名称、检验合格证明书。
2·产品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书》
3·产品颜色须与招标清单要求相符合,中标后允许招标人根据现场安装环境实际调整,单价不变。
4·所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对释放性的有毒气体(如甲醛)等有检测合格报告。
5·招标清单中的规格尺寸,数量应允许招标人按实际调整,调整的价格参照投标单价或协商解决。
(四)、售后服务
1·投标方须对合同货物提供经验收合格后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力作出更长时间的承诺)。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当发生故障时,投标人必须在12小时内到达业主单位。
2·在承诺的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不良造成的损坏,投标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更换。
3·中标人提供的家具,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投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如有不符,采购人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4·中标人、供货人名称必须一致,否则作违约处理,其履约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付款及到货日期
1·货到绍兴市中医院工地支付70%,安装、验收完毕支付20%,10%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一年5%,满二年5%。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交货。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范围
合同范围应与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被招标人接受的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相一致。合同范围和双方的职责在 “招标文件”明确。
2.合同的签订
2.1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和采购人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2.1.1交货地点:绍兴市中医院。
2.1.2到货期: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2.2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运至现场安装调试,在整个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所有设备材料的运输、保管、保险均由中标人负责。
3.付款方式:按标项内具体要求执行。
4.合同修改
4.1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达成由双方签署的合同修改书,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4.2除非招标人对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提出修改,中标人不得对合同价格提出修改要求。
5. 质量标准和验收
5.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
5.2中标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中标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5.3验收由使用单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或专家进行。
5.4双方对工程、货物或服务的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同意的专业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的,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6.违约责任
6.1提供的货物和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6.2由于招标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中标人协助招标人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7.违约赔偿
7.1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人发生不能按期完成供货任务,招标人发生中途变更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规定处以违约金。
7.2 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按合同规定的供货时间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逾期每推迟一天,扣中标价0.1%的滞纳金给采购人。
7.3招标人在规定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者,以招标违约处理,并赔偿中标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8.不可抗力
8.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8.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的,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9.1凡有关本合同或与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当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9.2仲裁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9.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裁定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9.4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注:在正式签约时,根据上述精神应拟就更为详尽的合同书)
第五部分 谈判细则
1.竞谈办法
本竞谈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竞谈会开始后,竞谈小组首先对竞谈人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符合行审查。对谈判响应文件中的疑问,由谈判小组对竞谈人进行询标,竞谈人作出的书面答复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
2.竞谈细则
2.1评标价计算方法
2.1.1投标人的投标价=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漏报的项目价格(以其余投标人的相同项目的最高报价)
2.1.2投标平均价:全部投标人的最终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2.1.3加价系数:按加价系数表(附后)进行计算。计算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各位专家的评价表的算术平均值。
2.1.4评标价=投标人的最终投标价+最终投标平均价×加价系数+使用成本因素
2.1.5评标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价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最低评标价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为先。当评标价和投标价相同时抽签决定名次。
加 价 系 数 表
评标项目 | 加价系数 | ||
三档 | 二档 | 一档 | |
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QC国家环保认证证书,ISO140000国际环境标准管理体系认证,企业信用A及以上(工商部门颁发),产品获“驰名商标”或“著名商标”。(提供复印件,并随带原件以备查) | 每缺一项加价1%,最高不超过4% | ||
企业规模及生产实力:企业现有的厂房、设备及设备先进程度(进口率)。提供发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件 | 3 | 2 | 1 |
产品质量认证:提供木质家具、铁质家具、ABS材质家具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缺一项加价1%,最高不超过3%。(一年内) | 3.0 | ||
本项目所用主要材料性能(结合样品)木皮、牛皮、海棉、麻绒、钢架等材料品牌产地及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人造板基材E1级标准质量检验报告(一年内),性能指标符合相关标准,其中游离甲醛释放量必须≤5mg/100g。由专家结合样品综合评定。(提供复印件,并随带原件以备查) | 20-16.0 | 15.9-12.0 | 11.9-8.0 |
金属件及辅助材料(结合样品) 导轨、铰链、锁具、拉手、油漆等材料品牌及质量证明,结合品样情况由专家综合评定。(提供复印件,并随带原件以备查) | 10.0-8.0 | 7.9-6.0 | 5.9-2.0 |
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合理性及项目实施计划 | 5.0-3.5 | 3.4-2 | 1.9-1.0 |
业绩情况:提供近一年来具有25万以上的办公家俱销售业绩案例5例,(提供合同、定单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 每缺一例加价1%,最高加价不超过5% | ||
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承诺,特别承诺,合理化建议,酌情加分。 | 4.0-3.0 | 2.9-2.0 | 1.9-1.0 |
交货时间:按各投标人交货响应为时间划分档次。 | 4.0-3.0 | 2.0-1.0 | 0 |
投标文件制作:根据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条理性及外观整齐性由专家酌情打分 | 2.0 | 1.0 | 0.5 |
第六部分 竞谈响应文件及其附件格式
附件1:响应函(格式)
致:
根据贵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文件编号2011-8-000243)谈判文件的要求,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单位、职务)代表竞谈人 (单位、地址)提交以下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兹宣布同意如下:
1、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承诺按竞谈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执行责任和义务。
2、我单位经研究本项目谈判文件、谈判文件补充、修改通知、谈判答疑纪要等所有内容后,决定参加本项目谈判。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而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力。
4、如果在谈判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谈判响应文件的,同意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5、同意向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6、我单位保证所供货物质量符合国家强制性规范和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
7、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承诺报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8、本投标自谈判之日(谈判截止之日)起60天内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9、 标: 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
10、我方承诺完全遵守和满足招标文件供货日期(完工日期)和所投产品(服务)的质保期(免费保修期)要求。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
竞谈人(盖章):
日期: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竞谈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人)组织的 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表人无权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竞谈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报价一览表(格式)
竞谈人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单位:元
标项 | 名称、品牌及数量 | 报价 | 到货期 |
注:以上报价应与“投标设备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相一致。
竞谈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附件4:设备报价明细表(格式)
竞谈人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规格 | 单位 | 单价 | 数量 | 小计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合计 |
注:以表中各项可进一步细分,栏数不够可自加,要求按产品和服务内容细分项目及报价。
竞谈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竞标产品详细配置清单和技术偏离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标 项:
招标编号:
序号 | 竞谈文件要求 | 竞标响应 | 备注 |
1 | 技术要求 (根据标内要求复制) | 请填写竞标产品技术指标对应详细描述(包含但不仅限: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功能、配置、数量等) | |
… | 可自行添加行 | ||
详细参数可自行加行 | |||
2 | 请填写售后服务要求 | ||
3 | 请填写保修期要求 | ||
4 | 请填写安装要求(如有) | ||
5 | 请填写验收方式要求(如有) | ||
6 | 请填写付款方式要求 | ||
7 | 请填写到货期要求 | ||
8 | … | ||
9 | … | ||
10 | … |
注:1.此表须与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相应标项内的所有技术规格(含技术、功能、配置、附加必备条件、售后服务、安装、验收、付款方式等)相比较且一一对应真实逐条填列。
2、投标人递交的技术规格书中必须真实逐条列明,否则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
投标承诺书
针对本招标项目,我公司郑重承诺: 本单位自愿参加绍兴市中医院办公家具供货项目(编号:2011-8-000243)政府采购的投标。
1、本公司所投标项填列的技术要求、配置、服务、数量等相关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合法;
3、本公司保证绝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4、本公司保证绝不向招标人、采购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提供不正当利益,以影响采购结果的公正性。
5、同意此次采购文件中的各项内容。
6、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7、本单位如中标,保证按照竞谈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条款并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如有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对竞谈文件作无效的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及后果。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绍兴市中医院办公家具中标公告 | ||||||||||
一.采购人:绍兴市中医院 | ||||||||||
二.采购项目名称:办公家具 | ||||||||||
三.采购编号:2011-8-000243 | ||||||||||
四.采购代理机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五.定标日期:2011-9-23 | ||||||||||
六.本项目公告日期:2011-9-23 | ||||||||||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 | ||||||||||
| ||||||||||
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采购单位:绍兴市中医院 | ||||||||||
代理机构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机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车站路216号 | ||||||||||
联系人:阮海祥 | ||||||||||
联系电话:0575-88021642 | ||||||||||
传真:0575-88207207 | ||||||||||
政府采购管理监督部门:绍兴市财政局 | ||||||||||
监督联系电话:0575-85209697 | ||||||||||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监督联系电话:督查处0575-88012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