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名称:门诊住院医疗楼二期工程家具
二、 招标人:绍兴市中医院
三、 投标人资质:具有三级及以上装饰(修)专业资质的独立法人
四、 标书领取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8:00时至2011年9月27日下午17:00时
五、 标书领取地点:绍兴市中医院人民中路641号总务科
六、 截标时间:2011年9月28日上午9:00时
七、 提交投标函地点:绍兴市中医院人民中路641号总务科
八、 投标函应包括如下文件:
1、 报价函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人委托书、全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质量承诺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
6、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或证明
九、 投标函密封及标志
递交的投标函必须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以下内容:
1、 投标项目名称
2、 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十、 投标报价说明
1、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2、 投标人在报价单中应提供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 投标报价所列的单价应包括:家具制作成本、运输、保险、装卸、安装、税金等一切费用。
十一、投标费用:
1、 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时向医院缴纳10000元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退还。
2、 投标单位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概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十二、评标方式:最低价中标,价格相同时,以售后服务承诺优的中标。
十三、合格价款及支付方式
1、 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合同价,医院有权对招标范围内的家具进行数量调整,单价不变。
2、 合同签订生效后,货到绍兴市中医院工地制作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款的95%,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一次性付清。
十四、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
十五、家具材质、材料要求:
1、 所有家具面板及隔断搁板均采用18mm细木工板,所有抽屉板均采用15mm细木工板,品牌为“莫干山”,所封边均采用实木封边线条。
2、 台面人造石为浅色人造板,净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颜色由甲方定。
3、 油漆必须为优质绿色环保漆(参考品牌:华润、多乐士、长颈鹿,要求在投标书注明品牌)
4、 五金配件(胶链、合页、三级导轨、拉手等)(品牌:汇泰龙、DTC在投标书说明)
5、 不锈钢垃圾桶采用1.2mm厚304拉丝不锈钢板。
十六、家具制作遵循规范:
必须遵循现行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强制性规范及验收标准。在家具制作过程中,医院对所使用的材料及工艺进行实时监督。
十七: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国强
联系方式:0575-89107222 1317529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