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眼液的使用误区
在日常生活中,免不了眼药水的配备和使用。殊不知一瓶小小的眼药水,由于我们的无知或疏忽的应用,不仅未能起到良好的效果,甚至损害眼睛的健康。今天,我就与大家简单地聊聊眼药水常见的使用误区,以期增长一点用药小知识。
误区一:眼睛不适就滴眼药水
在信息大爆炸的今天,玩电脑、刷手机是每天的必修课,伴随而来的是眼科疾病的泛滥。视疲劳、干眼症、结膜炎;眼睛干了、眼睛累了、眼睛痒了,滴眼液拿出来顺便滴一滴,还庆幸自己的有备无患。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引起眼睛不适的原因有很多,并不能想当然的选用某一种滴眼液来缓解症状。正确的做法还得到医院就诊。明确病因,及时选对滴眼液,科学用眼,还您一个清晰、明亮的世界。
误区二:将眼药水滴在眼球上
经常有患者拉开上眼皮将眼药水滴在黑眼球上,再闭上眼睛,没过多久又忙着睁开眼睛继续用眼。这样使用滴眼液不能起到良好效果。药师建议您:正确的做法,把下眼皮向下拉成袋状,将眼药水滴在结膜囊内,使眼药水与整个结膜囊的眼组织和角膜组织广泛接触。轻轻闭上双眼,用手指按压眼内侧1~2分钟,之后闭目养神5分钟左右。才能达到治疗效果。
误区三:眼睛干了、痒了、多滴几滴,没事
当我们过度用眼,出现眼睛干涩或视疲劳的状况时,往往习惯于多滴几滴眼药水来缓解症状,其实不然。眼药水的多次使用并不能增加疗效,反而造成浪费。频繁的滴入还会导致不良反应。药师建议任何一种眼药水都应按医嘱或说明书要求的频率、用量及疗程使用。由于人的结膜囊的容积要明显少于1滴眼药水的体积,所以通常一次滴入1滴即可。
误区四:开封的眼药水在有效期内都可以使用
通常,对于药品我们只关注有效期,但往往忽视了开封后的保质期。眼药水也是一样。一瓶未开封眼药水的有效期可以是一年或两年,但是一瓶已开封的眼药水绝不可以只关注有效期。一般情况下,已开封的眼药水超过一个月就应果断地遗弃,有效期并不等于保质期。
误区五:多种滴眼剂或眼膏联合使用时,先后顺序可随意
当我们去医院眼科就诊,医生可能会根据不同的病情开具几种不同的眼用制剂。有滴眼液也有眼膏,有缓解视疲劳的,也有抗感染或降眼压功效的眼药水。很多时候我们并不关注这些眼用制剂同时用有什么讲究?不同作用的眼药水同时滴需间隔多长时间?总的来说,在几种眼用制剂联用的过程中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既有滴眼剂又有眼膏,先用吸收快的,再用吸收慢的。通常白天用滴眼液,晚上睡前涂眼膏。
二.同一只眼睛需要滴两种以上眼药水时,一般先用刺激性较小的眼药水,再用刺激性较大的。既有水溶性又有混悬性的,应先用水溶性眼药水。混悬性滴眼液不易溶于水、吸收慢,应后滴。需注意的是混悬液在滴用前应充分摇匀再用,以免影响疗效。
三.当患有不同的眼科疾病时,应按前轻后重或者先健眼后眼病的顺序滴注。
药师建议:如有几种滴眼液同时使用,前后两种之间必须间隔5~10分钟。待第一种完全吸收后再滴入第二种,否则会影响药效甚至发生不良反应。(王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