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2020年度第一次(非医学类)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本院就2020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0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计划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和要求 |
精神科医生 | 1 | 硕士 |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 、中医或中西医结合情志病方向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重症医学科医生 | 1 | 硕士 | 急诊医学、内科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重症、呼吸、心血管、急诊等相关学科研究方向 |
麻醉科医生 | 1 | 硕士 | 麻醉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放射科医生 | 1 | 硕士 |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
护士 | 1 | 硕士 | 护理学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中医护理、中西医结合护理研究方向 |
医务质控工作人员1 | 1 | 硕士 | 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男性 |
医务质控工作人员2 | 1 | 硕士 | 临床医学、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要求女性 |
二、现场资格审核
根据个人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收到医院资格审核通知的人员按以下要求参加:
1、时间:2020年7月29日上午8:00-11:00。
2、地点:绍兴市中医院2号楼七楼704会议室。
3、提交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核: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2020年7月29日下午。
2、面试地点:绍兴市中医院2号楼七楼会议室。
四、体检:
1、7月30日安排入围人员进行体检。
2、要求:空腹,带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身份证、1寸照1张,费用先个人垫付,报到后报销。
五、医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41号绍兴市中医院。
联系电话:0575-89109900。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学历、专业、毕业年限等要求必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
2、请考生根据要求安排好时间,以便准时参加考核,同时,提前联系医院周边宾馆(酒店)做好住宿登记,差旅费用自理。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应在面试前14天申领浙江“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面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主动申报近期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如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史,须持有14天隔离医学观察期满证明,方可参加面试。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绍兴市卫生健康委政治处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和面试。
4、考生进入我院考点将实行“健康码+测体温”,自备口罩,并配合医院做好其他防控相关措施。
5、如考生身体状况未能达到我市防控办相关要求的,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者,均不能参加本次考核。
6、资格审核、面试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绍做好准备。
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和市人力社保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绍兴市卫生健康委网站。
未尽事宜,以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绍兴市本级卫生健康单位2020年度第三次(医学类)、2020年度第一次(非医学类)公开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家公告》为准。
绍兴市中医院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