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第三次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5-07-06 : 访问次数: 5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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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现就绍兴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面向社会第三次公开招聘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绍兴市7家市级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第三次面向社会招聘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37名(26个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和有关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资格及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5.户籍不限。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硕博士研究生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由各招聘单位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和步骤实施如下: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15年7月14日,应聘人员可直接去人或通过投递等方式向招聘单位预报名,并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相关材料。7月15日前后(具体日期由各招聘单位确定),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届时应聘人员本人须到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如应聘人员现为绍兴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单位在编正式职工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

  2.考试。采取专业测试或面试的方式。具体由招聘单位负责实施,在2015年7月20 日前完成。原则上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应聘人员与对应岗位招聘人数应达到3:1以上的比例,如达不到3:1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

  考试后,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但成绩在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3.体检。体检医院由市卫生计生委指定,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安排,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要求于7月25日前完成。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对体检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4.考察。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考察。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 聘用。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绍兴市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批准后,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人员身份为事业编制)。报考人员为农业户籍的,聘用前须将农业户籍转为非农户籍。拟聘用人员不按时签订协议的视作自动放弃。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报到手续,如不能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所报考岗位规定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专业必须与公布招聘的专业相一致。

  2.需规培的人员聘用上岗后,将按照《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原则上招录人员聘用期限不低于5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不低于6年),聘用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和报考其他单位。

  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2015年第一、二次公开招聘的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

  4.根据《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事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14〕87号),招聘录用的本市外的50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10年以上工作经历的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10万元安家补贴、60万元购租房补贴或申购100平方米人才住房;博士学位人员或本市外的45周岁以下三级甲等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给予8万元安家补贴、35万元购租房补贴;招聘录用的全国重点大学(指985、211院校)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给予5万安家补贴,可优先入住人才公寓。

  5.招聘单位简介请到http://www.sxws.gov.cn/网上查询。本公告同时在绍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绍兴人才网、绍兴人事考试培训网发布。

  6.对招聘岗位、学历、专业及其他有关报考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绍兴市中医院人事科:0575-89109900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年龄其他条件和要求
眼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眼科学或中医(中西医结合)眼科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妇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妇科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呼吸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呼吸内科或中医(中西医结合)呼吸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心内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心血管内科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神经内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神经内科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消化内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消化内科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神经外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外科学或中医(中西医结合)外科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推拿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推拿学35周岁以下男性,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放射科医生1硕士及以上医学影像学诊断或介入方向35周岁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康复科学科带头人1本科及以上临床医学、康复医学、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等相关专业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医院从事康复工作5年以上,正高放宽到50周岁

备注: 1、上述有年龄要求的,计算时间统一为:35周岁以下应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应为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应为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应为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上述表中的学历为报名的起点学历,含其以上学历。 硕士、博士学历指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                                                   3、英语六级是指取得英语六级证书或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