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2-08-10 : 访问次数: 7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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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卫科教便函 [2012] 14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根据《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省、市级医疗单位及开展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县(市、区)(名单见附件1)所辖的所有医疗单位中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包括:
      1、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从事临床工作的临床、口腔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即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拟在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全科医学工作的3年制医学专科毕业生(即参加助理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
      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根据本区域、本单位实际培训需求,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其他人员。
      上述三类均不包含中医类别人员。
      二、招录计划
      2012年招录计划根据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核定的年培训规模数执行。
      三、招录办法
      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录按照“双向选择,统筹调配”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录,择优录取。
      1、志愿设置:设三批,第一批省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第二批市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第三批县级医疗机构培训基地。每批均设3个志愿。
      2、志愿填报:由参加培训学员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报培训的专业学科(18个专业学科+助理全科医师)和培训基地。省级医疗机构的参加培训学员只填第一批志愿;市级医疗机构的参加培训学员可同时填报第一批和第二批志愿;县(市、区)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参加培训学员可同时填报第一、二、三批志愿。
      3、志愿审核:由参加培训学员所在单位的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学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
      4、招生录取:按第一、二、三批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每一批次又按第1、2、3志愿的顺序依次录取。录取工作原则上以培训基地择优选择为主。
      5、统筹调剂:三批志愿录取结束后,需对未被录取的学员进行调剂。调剂程序按照“先市域调剂、后省级统筹”的顺序分别由市卫生局和省卫生厅进行统筹调剂。高等医学院校负责对其附属医院的学员进行统筹调剂。
      四、报名方式
      参加2012年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实行网络报名。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在“西医学员注册”栏注册,经注册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在“西医系统”或“学员招录”栏登录系统,进入“填报志愿”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并选择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依据“招录办法”的第2条要求填报相应批次的志愿。
      五、志愿审核
      由学员所在医疗机构登录“浙江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对志愿进行审核。在登录口点击“选择单位账号”中获取用户名,默认密码为123abc(根据提示及时修改密码),根据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培训基地医疗单位登录后进入“学员招录”模块的“填报志愿”栏中对本院参培学员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非培训基地医疗单位登录后在“填报志愿”栏对本院参培学员填报的志愿信息进行审核。
      六、时间安排
      1、学员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0:00-8月15日24:00。
      2、审核学员信息时间:8月16日0:00——8月19日24:00。
      3、招录时间:各培训基地务必严格按照时间录取学员。具体见《2012年浙江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时间安排表》(附件2)
      4、统筹调剂时间:
      各市卫生局:8月27日8:00——8月29日18:00
      省卫生厅:8月30日8:00——8月31日18:00
      七、其他事项
      1、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首次采取网络报名与录取的方式,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希望各市及有关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和各有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做好报名招录工作,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人,各司其责,务必在对应的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确保如期完成2012年我省新模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录取工作。
      2、在招生工作中如遇问题,可及时联系相关人员:
      政策咨询:省卫生厅科教处  张琪峰  电话:0571-87709063
      省医学科教中心  刘建琼  电话:0571-87709119 
      软件技术支持:4008880052,0571-8706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