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TYJZ2021017
二、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元) | 配件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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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106000(元) | 最终报价:12100(元) | 浙江鼎仁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时间 | 服务要求 |
1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 | 两年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魏国良,戴潇洋,朱国锋,裘杨福,徐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标准下浮50%进行收费。服务费不到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医院
地 址: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107223
质疑联系人:沈科长
质疑联系方式:0575-81907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朝皇路58号正大综合楼601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栋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250859367
质疑联系人:金锦英
质疑联系方式:136567521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绍兴市财政局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51号
传 真:/
联系人:应春兴
监督投诉电话:0575-85209806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