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一拖多可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及风冷式热泵机组项目招标文件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11-02-24 : 访问次数: 9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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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中医院一拖多可变制冷剂流量
                         空调系统及风冷式热泵机组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SXTY2011-01-02

       

                                        采 购 单 位: 绍兴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监 督 单 位: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一月十一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9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23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25
第六章 合同格式………………………………………36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38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51
第九章 评标标准………………………………………60
第十章 相关图纸………………………………………66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绍兴市中医院的委托,就绍兴市中医院一拖多可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及风冷式热泵机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编号及类型
① 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一拖多可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及风冷式热泵机组
② 项目内容:
01标   一拖多可变流量冷媒系统空调设备及安装
★一拖多可变流量冷媒系统空调设备供应、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室外机总制冷量:382KW。
★一拖多可变流量冷媒系统空调设备品牌推荐:
  大金   三菱电机   日立
★压缩机为原装同品牌进口产品
02标   风冷式热泵机组
★ 品牌推荐:约克、开利、麦克维尔、大金、日立独资 
③ 招标文件编号: SXTY2011-01-02
④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2.  合格投标人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② 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制造或销售代理及安装资格;
③ 投标产品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④ 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资格;
⑤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
①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 报名人身份证和企业授权委托书;
③ 代理商产品授权书原件,投标单位安装资质证书;
④ 绍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卡;
⑤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投标保证金:01标人民币10000元,02标人民币10000元。
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能力、具有履行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关合同能力等资质证明;
注:1、请将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交。
    2、报名时自带U盘拷贝图纸电子档。
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01月12日—2011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绍兴市车站路216号)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02月12日 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室
8、开标地点: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室
9、招标方机构:
招标人:绍兴市中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绍兴市人民西路141号
联 系 人:胡小姐                          邮    编:312000
电    话:0575-85127153                  传    真:0575-85111480
电子信箱:XU-
40598@163.com
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    号:0900000103411100843
10、 公告发布网址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www.sxztb.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www.zjzfcg.gov.cn

注:
1、 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八天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书面反映,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向各投标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 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3、 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均视作认同本次招标的各项约定事宜(包括投标人资格、技术参数、相关日期、定标方式等);投标人不得以各类约定事宜提出质疑。
4、 报名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无故不参加的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列入供货商黑名单,暂停供应商会员资格。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关于招标货物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2-2.1 招标人名称:绍兴市中医院
地址: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电话:0575-89107233
联系人:徐先生   
 招标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一拖多可变制冷剂流量空调系统及风冷式热泵机组   
2-1.1 资金来源: 国有   
2.2 招标机构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绍兴市人民西路141号
电话:0575-85127153
传真:0575-85111480
联系人:胡小姐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11.1 投标报价:设备及安装等相关费用的总计   
12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书 的 编 制 和 递 交   
14.2 货物验收后运行二年所需的备品备件,其价格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15.1 投标保证金金额:01标人民币10000元,02标人民币10000元。
开户名称: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    号:0900000103411100843   
15.3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电汇、银行汇票   
16.1 投标有效期:90天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技术标、商务标、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19.1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2月12日 9:00 时(北京时间)   
19.1 开标时间:2011 年02月12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室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5室
开标日期当天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   
评   标   
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60分,商务分40分。   
授  予  合   同   
数量增减变更:不超过投标报价的10%   
投  诉   
投诉联系电话:                           联系人:    
其他: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部分为1.5%,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1.1%。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 87001805021809100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招标人计划国有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的投标人
2.1 招标人:绍兴市中医院
2.2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招标方:招标方是指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2.4 合格的投标人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② 具有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设备制造或销售代理及安装资格;
③ 投标产品制造商产品授权书;
④ 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资格;
⑤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规定的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的货物。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须承担的与投标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第五章   合同条款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九章   评标标准
第十章   相关图纸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期八天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投标人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通知到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编制要求
8.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
9.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
9.1投标文件(商务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
2) 开标一览表 
3) 分项报价清单(含安装报价组成)   
4) 投标保证金证明文件。
5) 优惠条件
a.投标方承诺给予业主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设备价格、运输、保险、安装调试、付款条件、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优惠。
b.当优惠条件涉及“投标设备报价组成表”中的各项费用时,必须与投标价格相统一。
9.2 投标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营业执照
2) 生产许可证
3) 资信等级证明
4) 空调制造、安装安全认可证书。
5)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 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如有)
7) 产品鉴定证书(包括节能证书)(如有)
8) 投标产品及项目安装的相关证书(如有)
9) 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持有的投标产品的特约经销证)
10)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 如投标方为代理商(或贸易公司),投标时还必须提供:
      a  代理商(或贸易公司)资格证明文件
      b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12) 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而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证明文件除10)外,只需提供复印件(盖单位红章)
13) 其他
9. 3投标文件(技术标)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书”中规定需要投标方作出响应或说明
2) 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
3) 产品的主要技术、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包括安装质量的详细述
4) 产品的供货范围及零部件清单;其中:零部件需说明制造商和国别
5) 特殊工具和备品备件清单
6) 投标方推荐的供选择的配套零部件表
7) 产品制造、安装、验收标准                    
8) 主要部件年限说明
9) 主要工艺装备和主要检测设施的有关情况和现状
10) 质量手册或关于质量管理、质量体系、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详细介绍。
11) 投标品牌二年来的业绩表
12) 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及优惠条件
13) 距买方最近的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包括资质资格、技术力量、工作业绩、服务内容及承诺
14)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等的配备情况及工作业绩;确保工程质量、进度的技术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措施;根据本工程情况制订的工期进度计划表,对施工总进度的承诺;对总包单位、其它施工队伍单位的配合承诺等
15) 投标方可以在投标文件中对招标设备的技术规格要求提出推荐和替代意见,但所提出的意见应优于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应要求。
16) 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条要求编制)
17) 技术规范偏离表
18)商务条款偏离表
19)安全文明施工责任书
20)消防计划书
21)02标必须提供最佳减震装置方案
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
10. 投标文件格式:
10.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第9条的内容与要求和招标文件第八章提供的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10.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本须知第9条和本技术规格书的顺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0.3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
    投标设备如与招标设备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及商务方面有偏离,应填写技术商务规范偏离表,如不填写,则视为响应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要求。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和安装价格的总价,其中01标包括工程配套费3%,02标无工程配套费。本次项目采用上限价招标,上限价在技术标评定后商务标开启前公布。投标报价超过上限价,其商务分为0分。
11.2 投标报价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细填写。
11.3 投标人对每种方案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同一方案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1.4 投标人根据本须知11.2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招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11.5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6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货物的投标报价。
11.7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3.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的规定。
13.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即
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厂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项目实施能力;
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 投标技术方案。
2)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3) 货物从招标人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4)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5) 本投标供货的规格、型号、原产地。
14.3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2)时应注意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书”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方满意。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3 投标保证金的货币为人民币,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 电汇
2) 现金
3) 银行汇票
15.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5.5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招标机构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天内,原额退还投标人。
15.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30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原额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
3)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0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规定的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为方便开标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资格证明文件(5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
18.2 招标文件必须按本章第9条的规定将商务标(5份)、技术标(5份)分别装袋密封,各封口处贴上封条,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18.3 内外层信封均应:
1) 写明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标”、“技术标”)、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2) 注明“开标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8.4 如果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 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招标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地址。
19.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招标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20. 迟交的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规定的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被没收。
21.5 投标人在开标时需出示被授权委托人个人身份证。
五、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3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22.4先开技术资信标,再开商务标。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估,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23.2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23.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4   投标文件的初审(符合性检查)
23.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保证金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将影响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23.4.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本须知第23.4.5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
2)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不全的(要求公章和签字或盖章缺一不可);
4)投标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公章或填写不全的;
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书,且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7)报价一经涂改,未在涂改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者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8)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9) 投标设备技术规范偏离表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0)投标设备详细配置清单不真实填写或弄虚作假的;
11)对招标设备技术规格未详细应答或未能说明投标设备的有关技术规格、偏离情况和配置清单的,致使其技术文件无法评审的;
12)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
13)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条件;
14)评审时如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合理书面说明的 ;
15)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承诺书或未按规定格式和要求填写投标承诺书的;
16)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差或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1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3.5  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23.5.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3.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
23.5.2 详细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所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分别从“商务”和“技术资信”二个方面进行评审并按照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九章评标标准)。
23.5.2.1 技术资信评审:主要评审(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内容:
1) 企业实力
2) 同类项目的业绩;
3) 企业财务状况;
4) 银行资信证明状况;
5)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保证措施;
6) 技术培训措施;
7)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格书的响应程度;
8) 投标方案的先进性、可行性、安全性、拓展性和可靠性;
9) 投标货物的主要性能指标;
10) 投标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
11) 施工组织设计;
12) 工期的偏差情况;
13) 其他相关内容。
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第七章技术规格书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
23.5.2.2 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同一基础上进行比较并作相应调整。
价格调整的原则是:
(1) 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包含11.1所有内容,否则按漏项处理。
(2) 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产品技术状况列出质量保证期内所需备品备件的清单和价格,并将该备品备件价计入投标总价,若所提供的产品不需备品备件或免费提供,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否则按漏项处理。
(3) 投标人报价如有漏项,则须将其他投标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价加计入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
(4)安装工程的主要材料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调整后的价格作为投标人的评标价。根据评标价测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分值。
23.6中标人的确定
23.6.1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并作出排序,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确认为中标候选人。如果二个投标人得分相同时,取投标价格低者,招标方不承诺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
23.6.2 招标方与评标小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24. 与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机构、招标人以及评标委员会成员接触。
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 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将在网上公示三天,期满无异议,到招标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六、授予合同
25. 合同授予标准
25.1 除第28条的规定之外,招标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
26.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26.1 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26.2 当变更只是采购量增减时,按投标所报的单价进行结算。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27.1 招标方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通知书
28.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中标人在收到招标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五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五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形式或招标人可以接受的其他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七天内退还。
30.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规定执行,招标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考虑将合同授予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31. 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七天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合同总价的65%,余款保质期满后7天内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第四章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内      容   
2-2.1 买方名称、地址:
项目现场名称:    
 卖方名称、地址:   
4-22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金额的5%   
2-15.3 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汇票、支票、   
 交货地点:绍兴市人民中路641号   
 竣工期: 2011年6月底完工(随工程进度同步)   
4-15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1、卖方负责货物的运输、在现场的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培训、验收等,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2、在卖方提供的设备的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免费予以更换。
3、卖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   
4-16 备品备件要求:   
4-7、8 包装、运输要求:   
4-17 索赔及赔偿要求:   
4-13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二年。   
 免费维修与更换缺陷部件的期限为卖方收到买方通知后6小时内。24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则无偿提供备机或备用零件供采购人使用   
2-31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生效七天内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设备安装完毕、调试结束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合同总价的65%,余款保质期满后7天内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其他有关安装条款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在卖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款项。
(3)“产品”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工程、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性能考核、提供操作,维修及其他技术指导、培训等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5)“买方”系指购买产品和服务的法人。
(6)“卖方”系指投标文件被买方接受,而且根据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7)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产品运抵现场并承担一切费。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最后一批货物运单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买方自行提货: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8)“现场”系指合同项下的产品将要进行安装和试用的地点,其地名在招标文件的“投标资料表”中的合同条款资料中指明。
(9)“性能考核”是指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的,用以确定合同产品是否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的考核。
(10)“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事先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产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并被买方接受的手续。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无相应验收规定的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2. 适用性
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 技术规格
卖方提供产品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和技术规格附件(如果有的话)、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投标文件的“供货规范和技术说明”相一致。
4. 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产品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5.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 除了合同本身外,5.1条款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卖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印件归还给买方。
6. 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只是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7. 包装要求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卖方提供的全部产品,均应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使包装适宜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装卸时受损,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产品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赔偿责任。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8. 装运标志
8.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样做出下列标记:
(1) 收货人:                       
(2) 合同号:                         
(3) 收货人代号:                      
(4) 装运标志:                        
(5) 目的地:                         
(6) 产品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 毛重、净重(公斤):                        
(8)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8.2如果产品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除地标有“小心轻放” 、“防潮” 、“此端朝上,请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9.交货通知
9.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产品名称、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 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产品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9.2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产品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的件数或重量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10.装运通知
10.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产品,在卖方将产品已备妥待运通知买方后24小时之内,卖方应将合同号、 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信函(快件)或传真通知买方。
如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通知买方或由于卖方的责任致使买方延迟收到通知,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11. 保险
  11.1卖方应向保险公司以买方为受益人投保发运合同设备价格110%的运输一切险,并向甲方提供证明文件。
12.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的产品家属资料(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外)将以下列交付:
12.1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合同规定的中文家户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技术说明、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2.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产品一起发运。
12.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 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3.质量保证
13.1卖方应保证产品是新近出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除非合同另有规定,产品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的全部最新而成熟的改进,并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或行业的标准,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在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条件下,可满足买方使用需求并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3.2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或/和当地质检部门检验结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零部件和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13.3在合同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在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相应的期限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产品或部件。
如果卖方在上述规定的收到通知后应做出相应的期限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4检验和考核验收
  14.1在交货前,制造商应对产品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 证书。该证书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证书中加以说明。
14.2产品运抵现场后,买方有权对产品的质量 、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产品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产品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由投保托运方负责交涉索赔事宜;或产品运抵现场后,由卖方的代表进行检查,买方有权监督卖方代表的检查,所有产品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包括运输中的损坏、丢失均有卖方负责。
14.3如果产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4.4买方有权提出在产品制造过程中派人到制造厂进行监造,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方便,当买方需要对产品出厂前的试验进行监察时,制造厂应该事先做出安排。
14.5合同产品的安装工作在按照技术资料的规定完成后,双方应按照合同规定对合同产品进行性能考核(即终交验收考核)。如果合同附件规定的所有保证指标在性能考核中都以达到,双方的被授权代表应在性能考核后5日内签署合同产品的验收证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证书签署日应视为安装完成日亦即完成终交验收。
14.6如果在合同文件规定允许的最后一次性能考核中仍有指标没有达到合同附件的要求,买方有权按第17条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
15.伴随服务
  15.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1)事实或监督所供产品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2)提供产品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3)为所供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提供产品事实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5)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产品的组装、试运行、运行、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5.2卖方应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行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6.备件
   16.1买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1)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
(3)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
17.索赔
   17.1除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买方有权根据按检验标准自行检验的结果和当地质检部门的质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7.2在根据本合同条款第13条和第14条规定的检验或性能考核中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应通过双方协商,按照下列的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亦即为保护退回产品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2)根据产品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亦即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产品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产品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4)属于卖方责任应免费修理费合同产品缺陷或消除不符合合同指出的情况,如果卖方不能派遣人员到现场,买方有权自行消除缺陷或不符合合同指出,由此产生的一费用均由卖方负担。
(5)赔偿由卖方违约引起的其他损失。
17.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第17.2条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保函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满足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7.4当属于17.2条情况的索赔发生时,如果索赔通知是在保证期满后30日内提出的, 被认为是有效的。
18.延期交货
   18.1卖方应按照“招标产品清单”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8.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的通知后,应进行分析,如果同意,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8.3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被扣没履约保证金加以违约损失索赔和或终止合同。
19.误期赔偿
  19.1除了合同的专门约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但违约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迟交产品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如果卖方在达到最高误期赔偿限额后仍不能交货,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20.不可抗力
  2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亦即其他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受不可抵抗力影响导致合同义务延迟或不能履行的一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快以传真方式将不可抵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的期限也应予相应延长。
  20.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抵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用挂号信邮寄或派人送达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超过合同规定的期限的,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1.税费
21.1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21.2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1.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21.4在中国境外生产的产品的进口关税均由卖方负责。
22.履约保证金
  22.1卖方在收到的中标通知书的发出日起五天内,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产品完成安装调试,用户在交接验收文件上签字时止。
 22.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方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22.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23.违约终止合同
  23.1如果卖方有下述违约行为或招标文件第二册中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的情况,买方可以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全部或部分地终止合同,在这些情况下,并不影响买方向卖方提出的索赔: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最终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产品、技术文件;或
(2)卖方未能使合同产品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最低技术性能和保证指标;或
(3)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细微义务除外),且卖方在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
23.2在买方根据第23.1条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向卖方或其他供货人购买与合同被终止部分同种的产品,卖方应对买方购买通知产品所能够超出的费用负责。而且卖方还应继续执行合同中为终止的部分。
24.其他情况终止合同
  24.1如果卖方破产或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终止合同,而不给对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4.2如果买方认定卖方在竞标、采购和合同执行等过程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
25.转让和分包
25.1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2对投标明确分包的合同,卖方应将合同的全部分包合同书面通知买方,但此分包通知书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3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11条的规定。
26.合同的协商变更与修改
26.1  买方可以以书面方式向卖方发出变更要求,协商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当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产品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在相关部分尚未投入生产前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2)在合同项下的产品托运之前,变更运输、包装的方法、交货地点;
(3)卖方提供的服务。
26.2除了上述的情况外,不应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除非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合同修改书应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具有合同法律效力。
27.争端的解决
27.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开始后六十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或诉讼,仲裁和诉讼应在买方所在地进行。
27.2仲裁和诉讼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除有裁决外,仲裁和诉讼费均应在败诉方负担。
27.3在仲裁和诉讼期间,除正在运行仲裁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28.通知
28.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面或传真形式确认,回复对方。
28.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起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较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第六章   合同格式

 

  合同格式


合同
                (供签约参考)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本合同由  (买方名)     (以下简称买方)为一方和  (卖方名)       以下简称卖方)为另一方按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买方为获得  (产品和服务名称)   而投标,并接受了卖方以总金额 (币种、用文字表示的合同总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投标。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a.合同条款:
  b.采购本产品的招标文件;
  c.卖方的投标文件;
  d.中标通知书;
  e.卖方在招投标中提供的澄清文件。

2、 合同产品和服务的名称和数量
 
(关于招标数量变更的说明:)

3、 质量保证金与质保期

4、 合同价

合同价为       元人民币。

5、 付款方式

6、 交货批次、时间及交货地点

7、 其他约定事项:
  a.卖方交付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包括技术资料的名称):
  b.产品运达现场的检验的约定(如由谁负责);
  c.关于安装调试的约定(如安装配合条件、完成安装的周期 、终交验收);
  d.误期交货的赔偿约定;
  e.卖方随产品交货向买方提供进口产品的海关完税证明文件,若卖方未能提供      上述证明文件,买方有权拒收并向买方提出违约索赔;
f.其他约定:

8、鉴于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与服务并修补缺陷。
鉴于卖方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与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应支付的金额。

9、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买卖双方加盖印章,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之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买   方: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七章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

01标
一、 招标范围及说明
1、本次招标的范围为:
● 绍兴市中医院多联空调系统的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验收
● 全新风机组的供应及配合安装、调试
2、本项目要求签订合同后,设备供货时间为接到业主通知10天内,货到三个月内安装调试至验收合格,具体交货期、及安装工期必须服从业主的安排。
3、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设备、安装方案送业主审核认可后,方可订货、施工。并应提供标准施工图纸六份。
4、本招标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已包含下列所有费用:
A、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
B、为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配套费、培训费、技术服务费、税费、安装调试费等);
C、为完成本招标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过程中投标人认为应当包括的必须费用。
二、 基本要求
  1、项目概况及工作环境
   (1)工作地点:绍兴市中医院
   (2)环境条件:
        室内温度0-35℃;室外温度-10℃-43℃
        最大相对温度98%
        气候:海洋性气候
        电源:三相交流:380V、50HZ
              单相交流:220V、50HZ
波动范围:电压15%、频率2%
  2、技术标准化和规范
(1) 所有施工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如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验收标准等)必须完全符合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标准及规范。包括: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T16-92)
   《制冷和空调设备噪声的测定》            (JB4330-99)
   《制冷和空调设备名义工况一般规定》      (JB/T7666-95
   《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                  (JB/T6917-98)
   《制冷标准设备通用技术规范》            (GB9237-88)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GB50243-2002)
《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3243-82)
(2) 投标方采用其它标准和规范时,应在投标书中注明是采用何种标准,并应保证设备达到或优于国家规定的现行相关标准。
(3) 对国家规定有强制性规范或条例或认证要求的设备或材料,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材料应符合该类要求。
3、设备(材料)要求
(1) 投标方所投设备必须是厂商原装的、全新的、性能最优的,型号、性能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指标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技术、质量、安全标准。
(2) 所有设备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数量、质量及性能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要求。
(3) 设备外观清洁,标记编号以及盘面显示等字体清晰,明确。使用指示、警告指示以中文或英文及易懂的通用符号来表示;应准确无误地表明设备之型号、规格、制造厂及生产或出产日期。
(4) 对于影响设备正常工作的必要组成部分 ,无论在技术规范那中指出与否,投标方都应提供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列出。
(5) 所有货物提供出厂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国外生产的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
4、制造监制和出厂检验
(1) 在设备制造期间,业主有权在适当的时间到制造厂进行制造监制,在制造监制期间,制造商有责任提供有关设备包括各种数据,设备结构图和部件图的详细中文资料。但业主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2) 主要部件和电气部件及总体工程的检验都应在工厂内完成。供货方须提供由业主工程师认可的一整套检验标准和计划。所有检验应严格地按照相关部门认可的方式进行。在检验结束后,供货方须提供必要的技术数据和图纸,并提交一份测试报告给业主,但业主的工厂检验并不解除制造商对所有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
5、数量调整
业主保留在签约时调整部分方案及定购设备数量和服务的权利,投标方应对系统方案中设备和服务明细报价,施工设计变更后发生的数量增减,按投标单价不变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双方不得拒绝。
如遇本次招标没有设计的设备或服务时,由中标人提供申请,业主确认后实施。
6、运输、保管、保险
(1) 中标人负责设备材料货到现场或业主指定的地点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货物现场的搬运。
(2) 货物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管由中标人负责。
(3) 货物在项目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参意外保险。
7、安装及调试、验收
中标人应派经业主认可的有经验和能力、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负责系统设备安装工作,在设备安装期间应充分了解设备安装进度要求,保证施工质量,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1) 中标人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2) 中标人现场服务人员要服从业主的进度安排。
(3) 调试所需专用工具设施物料由中标人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4) 调试:按国家相关施工规范进行,分阶段进行调试。
(5) 设备的拆箱、通电、调试等项工作有投标方负责,但必须在业主指定人员的参与下进行。在实际实施前必须先经业主同意方可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调试、验收(包括负责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验收)。验收由业主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设计图纸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8、售后服务
投标方须提供经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后至少24个月的质保期(投标方可根据自身势力作出更长时间的质保承诺)。在此期间,投标方应免费处理因质量发生的故障,并进行正常保养。投标方应提供在质保期满后不少于3年的维修和保养服务费用。
中标人必须有可靠的售后服务保障,在绍兴必须有固定的维修服务点,能提供正常的技术、备品备件服务。
中标人服务维修人员均经过良好的系统技术培训,并有丰富的现场维修经验。
三、 空调设备的技术规格和要求
1、空调参数基于以下参数:
夏季空调计算温度:35.7℃(DB),夏季通风计算温度33℃(DB);
冬季空调计算温度:-4℃(DB),  冬季通风计算温度:4℃(DB);
空调计算日平均温度:31.5℃,  最低日平均温度:-6℃;
极端最高温度:40℃,          极端最低温度:-10℃。

★空调设备配置表
 
序号 楼层 部位 总制冷量(W) 台数 设计型号 型式 投标总冷量(W) 投标型号 台数   
1 一层 急诊输液 36000 4 FXFP90 四面出风      
2  治疗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3   肌注护士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4   住院大厅 22400 4 FXSP56 风管式      
5   值班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6   出入院 3600 1 FXDP36 风管式      
7   机动 2500 1 FXDP25 风管式      
8   值班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9   室外机 73000 1 RHXYQ26       
10   药房 8000 2 FXDP40 风管式      
11   抢救室 14200 2 FXFP71 四面出风      
12   治疗 4000 1 FXDP40 风管式      
13   急诊厅 21300 3 FXFP71 四面出风      
14   挂号收费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15   清创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16   值班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17   B超、心电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18   化验 4000 1 FXDP40 风管式      
19   诊室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20   诊室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21   诊室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22   诊室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23   室外机 73000 1 RHXYQ26       
24 二层 仪器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25  ICU 9000 1 FXFP90 四面出风      
26   ICU 70000 7 FXFP100 四面出风      
27   清洗 2200 1 FXDP22 风管式      
28   药品 3200 1 FXDP32 风管式      
29   更衣 2500 1 FXDP25 风管式      
30   更衣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31   室外机 96000 1 RHXYQ34       
32   化验 5000 1 FXDP50 风管式      
33   值班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34   值班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35   值班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36   示教 5600 1 FXDP56 风管式      
37   主任 5000 1 FXDP50 风管式      
38   医办 9000 2 FXDP45 风管式      
39   办公 3600 1 FXDP36 风管式      
40   切片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41   储片 3600 1 FXDP36 风管式      
42   包埋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43   诊断 3600 1 FXDP36 风管式      
44   组化 4500 1 FXDP45 风管式      
45   室外机 61500 1 RHXYQ22       
46 三层 治疗 3600 1 FXDP36 风管式      
47  医办 3200 1 FXDP32 风管式      
48   隔离 9000 2 FXDP45 风管式      
49   血透30床、护办 54000 6 FXFP90 四面出风      
50   卫生通过 2500 1 FXDP25 风管式      
51   病人换鞋 2800 1 FXDP28 风管式      
52   室外机 78500 1 RHXYQ28     

★全新风机组
 
序号 楼层 设备
名称 设计参数 设计型号 单位 数量 投标参数 投标型号 台数   
1 一层 新风机 3500m /h;冷量49KW;250Pa;0.75kw RF-WX-35(X1-1) 台 1         
2 二层  2200m /h;冷量31.6KW;150Pa;0.37kw RF-WX-22(X2-1) 台 1         
3 三层   1800m /h;冷量27KW;150Pa;0.32kw RF-WX-18(X3-1) 台 1       

2、其它材料
完成本招标文件及图纸范围内的空调系统所需要的铜管、保温、支架型材等等设备、材料的工程量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计算投标,型号、规格及安装要求详见施工图纸,要求分列清楚并详细报价,同时应注明品牌及产地。
3、基本要求
² 安装施工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必须达到相关质量验收合格等级要求。
² 图纸设计以图纸为参考值。数量及制冷量以本清单为准,各参数负偏差不得超过2%。
² 多联空调系统的管线部分的质保期为8年(投标单位必须承诺)。
4、室外机基本技术要求
² 空调系统应按空调配置表布置,各系统之间不可以串换配比。
² 系统设置制冷/制热模式;
² 配管长度大于等于100米。其中垂直距离大于等于50米;
² 电子膨胀阀控制;
² 信号双线电缆传输,自动地址设定,自动电缆错误检测;
² 噪音级不大于65dB(A);
² 冷媒采用R410A;
² 压缩机具有内置式停电瞬间启动自动保护装置。
5、室内机基本技术要求
² 室内机设置数量、制冷量应按照空调配置表;
² 盘管:采用脱氧铜管,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盘管工作压力:1.6兆帕。要求在报价中说明每米铜管的单价、产地、品牌;
² 盘管凝结水盘:一次成型,带EVA保温,确保在28℃环境温度,85%相对湿度下不结露;
² 盘管铝翅片:倒片率低于1%,表面做亲水性处理;
² 室内机噪音级不大于45dB(A);
² 每台室内机均配带凝结水提升泵,提升高度50厘米;
² 每台室内机配一台有线遥控器;
² 风管材料为环保型双面铝铂酚醛复合材料。
四、 其他要求
² 室内机室外机强电(含配电开关箱)由建设单位负责;
² 中标方对在整个运输、安装、验收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² 投标人应提供空调平面布置图、空调系统图、室外机安装图,并且室外机组的排列必须满足设备使用以后维护保养的要求。
五、 空调设备技术响应表
 
序号 项目内容 投标设备   
1 室外机总制冷量:382 KW
(室外干球温度35度、室外湿球温度28.5度)
(室内干球温度27度、室外湿球温度19度) 室外机总制冷量:     KW
   
2 压缩机型式    
3 室内气流模式种类    
4 室外机能效(COP)值
制冷时      KW      
制热时      KW           
5 整机制冷耗电量:
      KW       KW
整机制热耗电量:
      KW       KW    
6 单台机组压缩机台数:
     KW      台;     KW      台;    
7 机组变频级数:
     KW      级;     KW      级;    
8 制冷剂:R410A    
9 节流方式:电子膨胀阀    
10 膨胀阀品牌、产地:    
11 单台机组尺寸、重量:
      KW              mm、       Kg    
12 噪音(声功率级第三方测试)db(A)
室外机:     KW      db(A);
     KW      db(A);
室内机:     KW      db(A);
     KW      db(A);    
13 工作温度范围:-20℃~43℃    
14 室内机寻址方式:    
15 冷媒管最远长度(相当长度)    
16 室外机与第一个分歧管之间的最大长度    
17 第一个分歧管后冷媒管最长长度    
18 内、外机最大高差(内机低、外机高)    
19 冷凝风扇的品牌,产地及风扇电机控制方式:    
20 控制器产地、品牌    
21 分液器的产地、品牌    
22 铜管产地、品牌    
23 产品的质保期    
24 交货期    
25 付款方式是否有偏离    
26 产品的质保期后的每年维修费用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以文字形式如实填写此表,而不能填写“是”“否”“响应”“不响应”等。 


02标

风冷式热泵机组(参考品牌:约克品牌、开利、麦克维尔、大金、日立独资品牌)
 
序号 指标名称 指标说明   
1 制冷量(KW) 900(-3%~+3%)   
2 制热量(KW) ≥900   
3 压缩机型式 螺杆式(根据设计图纸)   
4 主机形式 (根据设计图纸)   
5 冷冻水出口温度(℃) 7(根据设计图纸)   
6 冷冻水进口温度(℃) 12(根据设计图纸)   
7 热水进口温度(℃) 40(根据设计图纸)   
8 热水出口温度(℃)         45(根据设计图纸)   
9 环 境 温 度(℃)     -10~45(根据设计图纸)   
10 平  均  湿  度 夏季60%  冬季77%(根据设计图纸)   
11 电          源 三相五线380V  50Hz(±10%)   
12 机组输入功率(Kw) 由投标提供   
13 整 机 噪 声(dB) ≤73(距离机组2米)   
14 制冷剂类型 R134a、R407C环保型冷媒或者R22冷媒压缩机可以与其他环保型冷媒通用互换,并需作出承诺。   
15 除     霜 智能冷媒循环除霜   
16 风侧换热器形式 由投标单位提供   
17 水侧换热器形式 壳管式   
18 节流方式 由投标方提供   
19 负荷调节方式 无级调节   
20 负荷调节范围 10%~100%   
21 冷凝器、蒸发器水侧污垢系数(m2℃/Kw) 0.086   
22 控制系统 全电脑控制(中文显示)机组运行状态,自动记录,具备打印接口,具备和楼宇自控联网接口,并开放MODBUS通讯协议   
23 COP值 ≥3   
24 负荷性能系数(IPLV) ≥4   
25 循环水防冻措施 由投标人提供   
26 水侧承降(Mpa) 由投标人提供   
27 水侧压降(Kpa) 由投标人提供   
28 冷凝器、蒸发器风侧承压(Mpa) 由投标人提供   
29 单台冷媒水流量(m3/h) 由投标人提供   
30 机组无障碍运转时间 由投标人提供 

注:1、风冷热泵机组最佳可选用约克、开利、麦克维尔、大金、日立原装进口压缩机。
    2、包括减震装置(提供最佳减震装置方案)
3、主要部件的技术要求
●压缩机
(1)压缩机应采用平稳、低噪音、高性能压缩机。压缩机壳体的连接应具有良好的密封性,以减少出现制冷剂泄漏。
(2)压缩机应装有工厂安装的润滑系统,在压力下向各轴承和传动机构等输油。该系统应能满足压缩机的突然停车。
(3)制造商应配有压缩机电机启动柜,所有配线均应在制造工厂内事先接好和检测,而在装运前应通电检查是否正常运转。
(4)压缩机自带全套保护装置(包括压力、温度和电气),如在以下任何情况发生时,机组应能自动停机。(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流入/流出水温度
·环境温度
·油/环境温度
·水温设定温度
·排气压力
·油压
·吸气压力
      ·盘管传感器温度
● 压缩机电机
(1)压缩机电机应适用于规格书中提供的供电要求等。
(2)电动机应设计成方便维修。
(3)电机的全负载运行应不超过铭牌额定值。
(4)压缩机电动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GB755、GB1032及IEC等相关标准和规定外,闭式电机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电动机绝缘材料对制冷剂和润滑油应有稳定的化学性质而不被溶解,不应出现发泡、变质或其他破坏绝缘的现象。
●蒸发器和冷凝器
(1)蒸发器应是壳管式结构,壳和管板应为碳钢板制造。外表以阻燃、防水的隔热材料保温。
(2)管子应是单根可更换的,不影响管板的强度和寿命,并不造成相邻管的泄漏。管束以机械式胀管和管板紧密结合。
(3)容器应展示符合有关规范或标准的铭牌,表示压力和温度等数据及有关认证标记。
(4)蒸发器应设计成能防止液态制冷剂进入压缩机。
 (5)蒸发器在筒体两端均应设计有水室。最低工作压力应符合有关标准。水室应有放气、排水和室盖,使能在图纸所示的间距内清洗管道。
(6)冷凝器采用进口高纯度无缝紫铜管和铝质扰流鳍片经机械涨管与铝片紧密结合,以发挥最佳热传效率。
(7)铝片应经亲水性处理,可有效减小制热模式运行时冷凝水膜厚度,降低水膜热阻,提高盘管传热效率。
(8)冷凝器工地验收倒片率低于1%。
4、试验及检测(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压缩机部件精加工后,表面必须经过特殊硬化处理。
    (2)机体等受压铸件应进行耐压和气密试验。
    (3)换热器(蒸发器、冷凝器)中的传热管,在组装前应进行气压试验,不应渗漏或异常变形。试验合格后,应保持洁净、干燥。
    (4)每台制冷压缩机装配后,应在额定转速下进行机械运转试验。轴承温度应正常;电机转向应正确;润滑系统工作应正常,机器无异常振动和声响。
    (5)每台蒸发器应在装配后做水侧耐压试验,制冷剂侧耐压和气密试验。
    (6)机组配套的控制仪表柜及选用的开关设备、电器设备、电线、电源应符合有关的标准和规范。
    (7)机组带电部位应进行耐电压试验,机组带电部位对非带电部位的绝缘电阻试验。
    (8)机组在装配完后应按相关标准、规范进行噪音试验。
    (9)机组蒸发器水侧压力损失测定。
(10)机组控制系统操作,安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检查配线是否得当并保证正常的操作运行。
5、安装工程应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规范
(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
(3)《机械工业部第四设计研究院通用图》DG-0102~0104      (2001年)
(4)《建筑电气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96;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96;
(7)《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8)《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
(9)《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184-93
(10)本说明未述及之内容请参见国标<<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的有关规定执行
(11)图纸未作具体要求的,以国家、地方其他相关的规范、标准及法律、法规、技术文件为准。

 

 

 

 

 

 

 

 

 

 

 

 

 

 

 

第八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标函
  致(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的全称)授权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招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为对 (产品名称)        进行投标,在此:
1、 提供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
(1) 标书正本1份,副本4份:
     2、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投标保证金为 (形式)    。                   
3、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并承诺如下:
(2) 投标产品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
本报价已经包含了所提供产品应纳的税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方式应包含的其他费用。本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并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受利率波动的影响。
(3)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天内有效。
(4) 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的澄清/修改文件(若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提出任何异议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 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6) 保证在中标后忠实地执行与采购人所签署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保证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7) 承诺应贵方要求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8) 我们承诺,与为采购人采购本次招标文件的产品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9) 我们郑重声明:我公司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单位 (盖章):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附件二

投  标  一  览  表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招标编号:                      
 
标号 
项目名称及相关服务 投标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工期 交货
地点 备注   
01标         
02标         
           
 投标价总计 ¥: 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                          

2011年  月   日
附件三
 
分项报价清单

招标项目:                                           单位: 万元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厂商或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   
          
          
          
          
          
          
          
          
          
          
 总 价 —— —— —— —— ——  

 

                 投标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
          日    期:

附件四

质保期后大小包费用一览表

 
投标设备名称及编号 小包费用年元 大包费用年元 备注   
      
      
      
      
      
      
      
      
      
      
      
      
    

注:投标人应列出一拖多可变流量冷媒系统空调设备的大小包费用,若不同型号规格的大小包费用不同,请在表格内分别填写,同时在技术标中说明大小包的服务内容及措施。


投标人(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2011年  月   日

附件五
技术规格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招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 招标文件
对应规格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六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附件七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招标代理公司)                :
(投标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招标代理公司组织的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一切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人单位全称(公章):

                                       日    期:

附:
   被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被授权代表签字: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附件八   
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投标人为贸易公司时需提供)
致:(招标代理公司) 
我们 (制造商名称)     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 )。兹指派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招标编号)招标项目的投标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产品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同作为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投标人名称)或其正式被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制造商(公章)
                                签字人姓名职务(印刷体)

                                签字人签名

 

 

 

 


第九章  评标标准
为规范本次招标投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法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 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整个开标、评标和决标的过程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督查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凡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者,由评标委员会和监督单位认定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废除。
评标委员会以开标、审标、询标为基础依据,对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分别进行分析、评议、打分,按《评标细则》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资信标充分审核,讨论及评议后,由各成员按《评标细则》自行评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人的各项评分内容打分后取算术平均值为各投标人的技术资信标得分;所有计算分值时的精度均为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报名投标单位多于3家,则取得技术、资信分前3(得分出现并列时均予进入)的投标人开启价格标。其他投标人的价格标不再开启,直接予以淘汰。
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商务评分、技术资信评分的得分二部分合计,并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和复核。
最后将得分最高的(评分相同时,报价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并提交经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原则上取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公示三天。
整个评标过程应严格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泄漏任何评标信息。
(三)评分项目说明

a)总分100分。商务分占40%(即40分),技术资信分占60%(即6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在得分栏中填上分值;
b)商务价格评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x价格权值x100
c)评标委员会分别打分后保留小数点一位,并取算术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d)所有计算分值时的精密度均为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

(四) 定标办法
招标人应当确定总分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依序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五) 评标细则(总分100分)

01标
 



分 
(10)

 项目 优 良 一般 备注   
 投标商综合实力(产品信誉、企业规模)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产品信誉、企业规模、企业资信等级、销售业绩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投标商投标产品品牌知名度 3分 2.6-3.0 2.1-2.5 1.5-2.0 根据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品牌知名度资料(中国驰名商标、第三方机构市场占有率说明等),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室内外机3C证书、国家节能认证证书和质量体系认证3分 3分 三种证书各得1分,没有不得分   



(50)
分 压缩机、控制系统性能8分 6.5-8.0 5.0-6.4 4.0-4.9 根据提供产品的产地、性能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充分考虑双后备运转和顺序启动功能   
 变冷媒控制技术的先进性5分 4.0-5.0 3.0-3.9 2.5-2.9 根据冷媒控制技术先进性要求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投标产品实际制热量及衰减率5分 4.0-5.0 3.0-3.9 2.5-2.9 根据8HP外机在-5℃、0℃、7℃制热时的实际制热量及衰减情况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设备的能耗性能及国家节能认证5分 4.0-5.0 3.0-3.9 2.5-2.9 根据提供产品的单位制冷量能耗情况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量、产品技术描述的清晰性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技术性能的优越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室内外机的噪音指标5分 4.0-5.0 3.0-3.9 2.5-2.9 根据提供产品的噪音指标情况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保期、售后服务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承诺质保期的时间长短、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情况、当地维修店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除霜技术的先进性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提供产品的除霜技术的先进性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保期后的每年维保费用和付款方式6分 5.0-6.0 3.9-4.9 3.0-3.8 根据承诺质保期后的每年维保费用、付款方式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施工方案、人力资源安排、质量保证、施工进度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施工进度、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价格分(4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02标
 



分 
(8)

 项目 优 良 一般 备注   
 投标商综合实力(产品信誉、企业规模)2分 1.5-2.0 1.0-1.4 0.1-0.9 根据产品信誉、企业规模、企业资信等级、销售业绩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投标商质量体系认证1分  有认证证书的得1分;没有得0分,以中文版证书原件为准。   
 投标商投标产品品牌知名度 4分 3.0-4.0 2.0-2.9 1.0-1.9 根据提供设备品牌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国家节能认证证书1分 1分 有国家节能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52)
分 压缩机的品牌、产地、回路数量及综合性能10分 8.5-10 6.0-8.4 4级  .0-5.9 根据提供产品的产地、性能及匹配程度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机组的制冷、热量等主要性能4分 3.0-4.0 2.0-2.9 1.0-1.9 根据机组的制冷、热量等主要性能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机组水系统水流量及水侧压降3分 2.1-3.0 1.1-2.0 0.1-1.0 根据水系统水流量及水侧压降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每台机组在额定工况下的COP值4分 3.1-4.0 2.0-3.0 1.0-1.9 根据提供产品在额定工况下的COP值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机组的负荷调节范围和级数,满分4分 2.5-4.0 1.5-2.4 1.0-1.4 根据提供产品的负荷调节范围和级数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量、产品技术描述的清晰性5分 4.0-5.0 3.0-3.9 2.5-2.9 根据提供产品的质量检验证明、技术性能的优越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机组的噪音指标及减震装置方案3分 2.1-3.0 1.1-2.0 0.1-1.0 根据提供产品的噪音指标情况、减震装置方案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机组自我保护和故障自我诊断功能(包括融霜),满分4分,不具备0分 3.1-4.0 2.1-3.0 1.0-2.0 根据提供产品的自我保护和故障自我诊断功能的先进性和易操作性等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保期、售后服务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承诺质保期的时间长短、售后服务内容及优惠条件情况、当地维修店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主要参数和技术指标偏离情况4分 3.1-4.0 2.5-3.0 2.0-2.4 根据提供设备技术参数及产品样本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产品质保期后的每年维保费用和付款方式3分 2.1-3.0 1.1-2.0 0.5-1.0 根据承诺质保期后的每年维保费用、付款方式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施工方案、人力资源安排、质量保证、施工进度保证、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4分 3.0-4.0 2.0-2.9 1.0-1.9 根据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的可行性、施工进度、人力资源安排的合理性等方面由评委进行分析比较、评议确定档次打分   
价格分(4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第十章  相关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