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
小型汽车租赁邀请招标公告
为接送专家、科教用车等需要,增加物资采购透明度,推进阳光工程,规范交易行为,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单位行风建设。根据《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6-2018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绍市财采监字[2016]5号)文件规定,经医院领导讨论决定,邀请绍兴方向汽车有限公司(8861111)、绍兴市神龙汽车租赁旅游有限责任公司(85114616、13575581938)、绍兴市新联发旅游汽车有限公司(13282850000)、绍兴市交旅客运服务有限公司(82199115)、绍兴市外事旅游有限责任公司(88123006)、绍兴市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8922870)等6家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绍兴市中医院
二、招标编号: SZY2018-21
三、采购组织类型:邀请招标
四、招标项目:
标内项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01 | 小型客车租赁 | 1辆 | 8万元/年 | 0元 | 10000元 |
★:1.拟派车辆必须为杭州牌照,车况良好,通过年检且车龄在2~5年,证照齐全。
2.自有投标同档次同品牌小型客车5辆及以上和商务用车3辆以上;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4.投标车辆按要求已办理交强险、乘客险、第三方责任险(100万元以上)、不计免赔等一切保险;
5.车辆必须内外整洁、设施完好、★无甲醛味无异味;外表庄重得体,不得有不文明或商业性的图案、口号、标语等,颜色为黑色;
7.投标单位必须具有“2016-2018年度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车辆租赁服务定点”供应商资格。
8.开标时须将出租车辆开至医院现场。
五、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检察院开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合同签订及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者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符合医院要求的,可以续签合同(一般不超过1年)。续签合同要求:合同到期前三个月需达成是否续签意向。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5月14日上午8:30 在绍兴市中医院1号楼七楼会议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根据供应商规模、出租车辆车型、车况、租赁报价等情况,综合性价比,择优选定1家中标单位。
八、联系方式:
绍兴市中医院总务(基建)科 陈科长 0575-89107222
绍兴市中医院招投标办公室 王科长、周老师 0575-89107189
绍兴市中医院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