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意抗菌药物作用的局限性:抗菌药物虽可对许多致病微生物产生抑杀作用,却并非所有感染性疾病都可用其治疗,如肝炎、乙脑及伤风感冒、咽峡发炎、咽喉疼痛、上呼吸道感染等大多由病毒引起的疾病则使用抗菌药物则无效。
2、注意抗菌谱的限制:可以引起人体病患的致病菌种类很多,不同的抗菌药物都有一定的抗菌适用范围,术语将之称为抗菌谱。抗菌药物的选择必须与抗菌谱吻合,否则不仅徒劳无功,反倒会培养病菌的抗药性。
3、避免“预防性用药”及盲目用药:在罹患疾病或身体虚弱时,病人的机体抗病力都会有所下降。此时,寄生在人体的病原菌很可能活跃起来,引起继发性细菌感染。现实生活中,每遇这类情况出现时,常有人主张预防性地使用抗菌药物,例如,患流感或咽炎时,可能疾病本身并非细菌感染所致,且此时人体抗病力弱,而不少人习惯于使用一些抗菌药物,以“预防”细菌感染。这种预防性用药实际上会让各种寄生菌产生抗药性。对一些不明原因的发烧,盲目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也同样是不足取的,因其可能掩盖病情、贻误诊治。
4、避免局部使用抗菌药物:对皮肤、粘膜等体表部位的局部外伤及感染,应尽量不采用供全身使用的抗菌药物作局部抗感染治疗,以防引起过敏反应及细菌的抗药性。局部感染应使用专供局部使用的抗菌药物,不可混用。
5、避免数种抗菌药物同用:多年的实践表明,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确切取得理想疗效的并不多,更兼抗菌药物彼此影响复杂、药物的毒副作用相加等因素,多药合用常常难以收到满意的结果。因此,各种感染发生时,家庭用药都不主张数药同用,须合并用药者,应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
6、禁忌擅自加大药量:抗菌药物与其他药品一样,在治疗疾病的同时也可对人体产生种种危害,而药品剂量的规定都是根据安全、有效的原则制定的,故而即使用药后疗效不理想,也不能擅自加大药量,尤其老人、小儿及肝肾功能不良者更须谨慎。当感染用药久治不愈时,首先应当怀疑的不是药量、服药次数,而是该药是否有效?抗菌谱是否吻合?细菌是否耐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