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浙江省中医药
科学技术创新奖的通知
根据文件通知,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2009年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评审工作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09年度申报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励的项目必须做好相应的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2006-2008年通过科技计划主管部门验收或鉴定(评审),且未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技成果。
(二)2006-2008年曾申报过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而未获奖的科技成果,符合申报原则并有新进展可重新申报,但在申报书单位推荐意见栏内要予以注明。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人须如实填报《浙江省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奖申报书》,一式十份上报。同时将成果登记证书、验收(鉴定、评审)确认书、验收(鉴定、评审)证书、总结报告、项目技术资料、检索证明、论文论著及引用情况证明、专利证书、成果推广应用证明、效益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用A4纸装订成册,要求报送一式三份。有关电子表格可于“浙江中医药网”(www.zjtcm.gov.cn)自行下载。
(二)申报书封页上主要完成单位与主要完成人的排序必须与验收(鉴定、评审)证书一致,并与申报书中完成单位情况表和主要完成人员情况表一致。
三、申报时间
医 教 科
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