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就医告知书

信息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人: 发布时间: 2020-04-27 : 访问次数: 60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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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

        您好!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即日起,本院防控措施进一步加强。

来院须知

        1.门诊全面实行实名制预约挂号和分时段精准预约,请患者按照约定的时间来院就医,院内等候、排队等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距,避免院内人群聚集。
        2.请规范佩戴口罩、随带身份证或医保卡、持“绍兴健康码或通行证”来院,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码或通行证核验和预检分诊等工作。
        3.门诊严格实行“一人一诊一室”,非必须陪同人员谢绝进入诊室。
        4.发热门诊所有患者都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门诊需要外科手术与有创操作的患者都需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原则上应加做肺部CT检查。
        5.如您近期有境外及国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接触史,请主动告知您的医生,并出示解除隔离证明材料或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报告;如无法出示相关证明材料的,请配合医生进行筛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抗体检测。

住院须知

        1.住院患者需持“绍兴健康码”绿码,病毒核酸和血清抗体检测阴性者,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手术患者需检查肺部CT。
        2.住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
        3.住院患者原则上不安排陪护,情况特殊的经允许可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陪护人员需服从医院管理,持有“绍兴健康码”绿码、体温正常、佩戴口罩、并提供7天内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允许进入住院病区。
        4.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外出,不得串访其他病房,不得聚集聊天。
        5.住院病区非必须谢绝探视,确需探视的,需提供7天内病毒核酸、抗体检测阴性报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住院病区。

        为确保您和家属的健康和安全,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感谢您的支持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