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中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
收集处置及透析桶回收项目询价(议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绍兴市中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收集处置及透析桶回收项目,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欢迎入围浙江省商务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业务企业名单的处置单位参加项目询价(议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绍兴市中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收集处置及透析桶回收项目
2.项目预算:处置、回收相抵9000元/二年。
序号 | 名称 | 投标上限处置 单价(元/吨) | 参考数量(吨/年) |
1 | 输液(玻璃)瓶处置(医疗废物玻璃瓶除外) | 600 | 20 |
序号 | 名称 | 投标下限回收 单价(元/只) | 参考数量(只/年) |
2 | 透析桶(A/B)回收 | 0.30 | 25000 |
3.采购方式:询价(议价)
4.付款方式: 费用双方按实结算,每季度一结。
5.相关说明:1)委托内容医院将限于本单位区域内产生的医疗过程中使用后的输液瓶(袋)及血液透析桶(A/B)全权委托处置单位进行安全处置;2)塑料输液瓶(袋)由医院向处置单位无偿提供,处置单位规范处置;3)处置单位需免费提供处置包装,每两周至少一次上门回收输液瓶(袋)及透析桶,填写回收凭证,提供24小时应急服务,并确保规范处置。其中医疗废物玻璃瓶(西林瓶等)不属于一次性输液瓶(袋);4)服务期限:二年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入围浙江省商务厅指定的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回收业务企业名单。
3.3、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法人个人章及企业公章,以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下列资料:
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绍兴市中医院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中路641号
联系电话:(0575)89107222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科长
2.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6年1月8日上午9:00,报名时段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地点:绍兴市中医院2号室二楼(总务科)
五、投标截止时间、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9:00。
2.投标地点:绍兴市中医院2号楼二楼评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1月8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绍兴市中医院2号楼二楼评标室
七、评标方法:议价投标人或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两家及两家以上时,综合考虑该采购项目的公司报价、采购成本和产品可靠性、先进性等因素确定供应商;只有一家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供应商;原则上处置价与回收价两者相抵医院支付价最低者中标。(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一式三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页码)
2.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页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页码)
4.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页码)
5.廉政承诺书 ………………………………………………………………(页码)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页码)
注:以上目录是基本格式要求,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一步细化。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采购人不接受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若供应商在此表中有2个(含)以上的报价或方案,作无效投标处理。
3.供应商须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
4.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
5.开表一览表中在小写金额与大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总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格式)
序号 | 名称 | 投标上限处置单价(元/吨) | 参考数量(吨/年) | 下浮率(%) | 医院最终支付总价 |
1 | 输液(玻璃)瓶处置(医疗废物玻璃瓶除外) | 600 | 20 |
序号 | 名称 | 投标下限回收单价(元/只) | 参考数量(只/年) | 上浮率(%) | 处置单位最终回收总价 |
2 | 透析桶(A/B)回收 | 0.30 | 25000 |
标段 | 项目名称 | 报价金额(元) | |
1 | 绍兴市中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收集处置及透析桶回收项目 | 输液(玻璃)瓶处置(医疗废物玻璃瓶除外)医院最终支付总价(二年) | |
透析桶(A/B)医院回收总价(二年) | |||
处置价与回收价两者相抵医院支付价(二年) | 大写: 元 | ||
注意事项:
1.投标金额不能高于预算金额。
2.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