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中医骨伤病人减轻经济负担,浙江兆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绍兴市红十字会两家为此设立“红十字博爱基金名医骨伤康复医疗救助服务项目,并委托绍兴市红十字会成员单位——绍兴市中医院具体实施。为加强和规范该救助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 救助对象:
凡在绍兴市中医院因骨伤疾病接受中医住院治疗(中医药方面检查、手术、诊疗及康复)的经济困难患者(包括外来建设者)。
二、 救助原则:
每位申请者年度内资助一次。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计算年度。年每人次2000元。
三、 救助程序:
医院提供申请表,患者或家属填写,经主管家医师签署意见、科主任审核,经济困难的外来建设者凭单位证明,本地特困户凭特困证明或特困户所在地村镇开具特困证明,随带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和患者家属身人份复印件、住院费用结算发票到绍兴市中医院财务科审核办理。